① 为什么,只有男人强奸女人,没有女人强奸男人 如果女人强奸男人男人报警,女人会被判强奸罪判刑吗
统计数据显示,在中国,90%的强奸案被害人选择不报警。
这里有一个案例,从1993年到2009年,戴庆成在安徽省强奸妇女116人,包括多次强奸妻妹,强奸怀孕6个多月的女青年,当着婆婆的面强奸儿媳,当着母亲的面强奸女儿……
戴庆成交代:“没有人敢反抗,也没有人会报案”、“一切都显得平安无事,因此,我的胆子越来越大。到最后竟然有了一到晚上就想出去作案的心理。”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披露,90年代中期,北京市区居民遭遇严重性侵犯的报案率只有7.6%。199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去广州做过一个村庄调查,强奸案的报案率只有4.6%。
据公安部所公布的数据,30年来中国的刑事案发率一直在急剧上升,2010年中国的刑事立案总数是597万件,是1994年的352%;强奸立案数是3.37万件,只有1994年的82%。
但是,真的是强奸犯罪越来越少了,还是报案的情况越来越少了呢?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不报警?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报警带来的伤害比不报警大得多。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 强奸案中为什么会有谴责受害者的习惯?
去年八月,我收到过一封哈佛校警的邮件。大意是,不久前一名哈佛女生在回家途中,穿过Harvard Yard时被人强奸,全校学生如有消息,及时汇报,万望小心云云。那时我正在准备博士过关考试,将消息告诉朋友。
他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这么晚还在外面乱转?”——话一出口,自知失言。不过由此可见,强奸案中“谴责受害者”的习惯,实在根深蒂固。
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美国和加拿大,“是否遭遇极端抵抗”仍是强奸案成立与否的条件之一。至今,学者通过对强奸案审判法庭记录的语言与社会学分析仍然显示,在强奸案的审判中,女性仍然遭受着“过度审判”。
其中显性与隐性的问题是“你为什么不抵抗得更猛烈一些?”“你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家?”或者“你为什么穿着暴露?”在过度审问受害者、舆论聚焦于受害者是谁、是否抵抗等一系列问题时,我们的注意力从施暴者身上转移开了。
在这一切中,倘若要有质问,该被质问的,难道不也是施暴者么?
有一个真相要了解,强奸罪原初保护的并不是妇女,而是所有男性的生育权。所以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可能是女性。我们的社会从大类上而言属于父系社会,其特征是一个女人只应该有一个男人,以使这个女人的子女有唯一的父亲(在DNA比对技术发明以前这是唯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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