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2021年接近尾声,你的年休假都休完了吗?没休的年休假能跨年度安排吗?单位不安排休年休假也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怎么办?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这些或许是这几天,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了。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劳动监察部门获悉,年休假“过期不作废”,单位应主动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如果安排不过来,可将年休假顺延到明年,不然就要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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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领导觉得工作不积极,小伙放弃请年休假
从事教育工作的孙妮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们单位请年休假很容易,“根据自己的时间和意愿去申请就行了。”而且除了年休假,单位还给了每个员工额外的三天福利假。“我们不少同事都会把年休假和福利假一起申请,这样凑着周末,就有十来天的时间,可以好好放松一下。”
也有一些人请年休假并不顺利。在南京新街口地区工作的小李,他说他已经坐等假期作废了。“前两天刚有同事去请年休假,被驳回了。”小李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同事去请假还被领导批了,说年底这么忙,怎么还想着休假。“如果我再坚持请假,领导或许就会觉得我工作不积极了。”至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可以获得三倍日工资,小李表示也不奢求。
杨女士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项目助理,她也感慨道:“我们公司的年休假都是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公司多放两天,自己是没有办法主动去申请的。”谈及相关原因,杨女士表示是她们公司每天的工作任务都很重,而且项目都是小组合作完成的,为了不耽误工作进度,给别的同事增加负担,也只能听从公司安排。
你有几天年休假?初次就业第一年能不能享受年休假?
万女士于2020年7月份大学毕业,同月初次就业到南京某公司上班,并于2021年8月离职,其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3个月。2021年8月20日,万女士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认为自己在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了13个月,能够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但自己并没有请假。她希望公司能够支付相应报酬。
那么,万女士是否享有年休假呢?
雨花台区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左斐介绍,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有5天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此看来,万女士应该是享有5天年休假的。但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同时规定了关于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是职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左斐表示,虽然万女士连续工作满一年,但是其可以折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并不是13个月,而只有1个月,即其就业第一年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根据可折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她在离职前应休年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不应享受年休假,故其不能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
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权威回应来了
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这也许才是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只有当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如果单位确因工作或经营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本年度的年休假,经职工本人书面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如果是单位已安排了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则不计3倍工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拿多少钱,也是比较容易引起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争议的问题。绍先生曾是南京某软件公司的程序员,由于绍先生工作的特殊性,2018年至2020年在职期间的年休假还有13天没有休完,遂绍先生便于2020年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了公司。双方对于工资数额存在争议。
年休假工资到底应该怎么计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要注意的是,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绍先生就是因为在投诉年休假工资的同时,仲裁了加班工资,因此在终审之前无法确定这个所谓的“日工资”,造成无法计算年休假工资。在经历一裁两审之后,绍先生日前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年休假工资。
有些职工认为,离职时如果未休年休假,可以按照职工日工资额外拿到3倍工资。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样理解其实是有偏差的。因为未休年休假选择上班的时候,这部分工资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所以离职时,公司补偿的应该是2倍工资。
劳动监察部门进企业宣讲,对年休假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与年休假相关的案件数量逐年减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方式。比如为了使用人单位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雨花台区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开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捕捉各种举报投诉信息。目前也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重要意义,深入普及职工带薪年休假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左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雨花台区对辖区内职工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餐饮、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重点检查,注重宣传教育,层层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纪律,对年休假问题实施了集中专项治理。
实习生 刘羽玲 见习记者 刘瑶 现代快报 记者 徐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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