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已婚已育的婚姻状态下,欺骗胡女士称自己已经离婚,随后和同时胡女士同居生子,孩子出生后却不管不顾,下面大家就和易商讯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男子隐瞒已婚已育和同事同居生子。
男子隐瞒已婚已育和同事同居生子
男子与人同居,生下孩子后却不闻不问,也拒不按照法院生效调解书支付抚养费。而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他转让的多是价值数千甚至上万的奢侈品……考虑到他有履行能力却多次规避、逃避执行,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予以罚款。
同居生子不闻不问
张某与胡女士本是同事,2018年8月,张某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欺骗胡女士说自己已离婚,随后两人恋爱同居了一段时间。2021年3月,胡女士生下张某的儿子。
孩子出生后,张某不仅不闻不问,同时间段还与妻子生育了二胎。胡女士无力独自抚养孩子,遂将张某起诉至浦东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
在法院的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张某每月向胡女士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
拖欠抚养费
没想到,不久后张某又拖欠起抚养费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张某发送了执行通知,并冻结了其名下财产。
然而,张某始终未到庭履行,也拒不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又对他采取了限制高消费举措。在“限高”压力下,2022年底,张某主动履行义务,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18000元。当天,执行法官对张某进行了教育,劝说他承担起抚养责任,也明确告知他,如今后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将会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可是,距离此次到庭刚过去两个月,张某又拖欠起抚养费来,胡女士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张某发送执行通知,并前往其住所地张贴传票,但张某始终没有出现。
在拘留所过父亲节
近日,浦东法院执行局利用周末时间,对平时传唤不到、行踪不定、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多次规避、逃避执行的张某正在此列。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官调查发现,张某平日里生活富足,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转卖的物品,也几乎都是名贵奢侈品,显然具备履行能力。
周六一大早,执行法官张春燕来到张某家中,将“隐身”已久的张某逮个正着。一番释法明理后,张某依然态度消极,不愿支付抚养费。面对张某屡次拒不执行的恶劣行为,法官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次日父亲节,本应是子女和父亲享受亲情之乐的日子。而有三个孩子的张某,独身一人在拘留所里度过了这个“特别”的节日。在法院“拘留+罚款”的严厉惩戒打击下,张某第二天就履行了全部案款。
“希望下次你能将2000块钱用来给孩子买礼物,而不是支付法院罚款……”在法官的教育下,张某写下承诺书,表示今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并尽到父亲的责任。案件顺利执结后,胡女士也向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
隐瞒婚姻谈恋爱违法吗
隐瞒婚姻谈恋爱违法,如果一方隐瞒婚姻谈恋爱,并与婚外恋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或者是与婚外恋人结婚了的,那么构成触犯重婚罪,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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