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合理甚至是合法的情况下,无故迟延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违法行为,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没有合理甚至是合法的情况下都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虽然法律如此规定,但实践中仍然有众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断触碰法律的底线,也有许多劳动者在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不知道如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一、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指工资应当每月支付及以月薪的形式发放,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二、找哪些部门?
(一)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
(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三、有哪些赔偿?
(一)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四、维权的时效?
(一)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二)若劳动者仍在职的,仲裁时效不受上述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有哪些证据?
(一)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如果能有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可以直接凭此证据向法院起诉。
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定义及其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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