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学校4月26日起开始逐步复课。
4月26日起,初、高中一、二年级经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
5月7日起,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和中职学校经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各学校尚在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我市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有序开学,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学。为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市教育局要求全市所有学校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一校三案十制度’,切实把好入校关、排查关,坚决阻断疫源入校。与此同时,市教育局将会组织人员对各学校防控措施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另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安排部署,5月7日起,内科大、包头师院、包头医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包头铁道技术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毕业年级先行错峰开学复课。5月13日起,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等院校,可以安排其他年级开学复课。
(记者: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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