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一街道工委书记上下班有专车接送被举报,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很多人或许觉得奇怪,街道工委书记相当于乡镇党委书记,车接车送上下班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举报什么?别说是小小的街道工委书记一个正科级干部,即使是江苏省副书记(指不兼省长的副书记)或副省长、上海市委副书记(指不是兼市长的副书记)或副市长,上下班都没有资格享受车接车送。厅长、县市委书记、县市市长更不用说了,是不是很意外?
根据国家对公务员用车规定,只有正部级以上的领导才有资格配备专车和专车司机,副部级及以下的干部,仅限于工作用车,没有专职司机,副部级干只有定编专车用于工作必须,但不是用于上下班。也就是说,即使是副部级干部上下班时让单位的车接送,同样属于违反廉洁工作纪律的行为。而且对各级领导的专车和公务车的价格有明确限制,部级领导专车价格不得超过45万,副部级干部的公务车不得超过35万。
省直辖市直机关领导、地市、县市领导的公务车都有严格规定,用专仅限于调研、视察、考察、参加会议、招商等等公务。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一般来说不配公务车,部分经济发达地区也有配备公务车,但绝对不允许用于上下班,基层干部车接车送上下班,属于违规使用公务车,侵占国家财产行为。盐城街道工委书记用公务车上下班曝光后,会不会产生蝴蝶效应,全国各地刮起举报乱用公务车之风?所有干部必须时刻严格自律,切勿因小失大造成不良影响,将自己的大好前程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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