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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鹏宇刑满释放了吗?曾鹏宇到底干什么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10 07:04:10
导读

曾鹏宇已经于2023年4月26日刑满释放了,他曾经因为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事拘留。曾鹏宇,男,1975年3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大学本科文化,北京艾斯平方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市朝阳区(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曾鹏宇自2018年至2022年间,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朝阳区家中等地,将本人撰写的小说《煤矿Y之路》上传至“S同社区网”、“S同社区网”等网站。

曾鹏宇已经于2023年4月26日刑满释放了,他曾经因为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事拘留。

曾鹏宇,男,1975年3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大学本科文化,北京艾斯平方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市朝阳区(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曾鹏宇自2018年至2022年间,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朝阳区家中等地,将本人撰写的小说《煤矿Y之路》上传至“S同社区网”、“S同社区网”等网站。经鉴定,小说《煤矿Y之路》为淫秽物品,在上述网站总点击量达150余万次。

2022年8月8日,被告人曾鹏宇在其住处被民警抓获,涉案手机、电脑等已起获并扣押。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曾鹏宇具有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事实及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曾鹏宇有期徒刑八个月。

曾鹏宇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曾鹏宇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鉴于其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曾鹏宇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8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

二、未随案移送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曾鹏宇原为一名记者,2021年,按照国家网信办“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新浪微博开展财经自媒体违规内容专项整治行动,曾鹏宇因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被禁言1个月。2023年2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法院于2月17日下午2点,公开开庭审理曾鹏宇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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