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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遭女子曝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9 18:53:05
导读

偷拍是指利用针孔摄影机等监视用器材在当事人(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录下一些私密的镜头,属于偷窥行为,近日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遭女子曝光,这是怎么回事呢?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偷拍是指利用针孔摄影机等监视用器材在当事人(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录下一些私密的镜头,属于偷窥行为,近日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遭女子曝光,这是怎么回事呢?和易商讯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遭女子曝光

6月7日,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上,女子看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是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

大叔同意让她检查相册自证清白。发现相册中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之后,该女子仍旧警告大叔说:“小心点啊,别乱拍。”

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博文发布之后获得众多网友支持点赞,也有不少网友发文替大叔鸣不平。

女子的做法,引发众多网友质疑,认为她是过度维权。

不少网友表示:“这是恶意造谣”“侵犯了大叔的肖像权”“既然她没有被侵犯,维什么权”“应该向大叔道歉”。

目前,女子所发博文已删除,此外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对于偷拍者的处罚有:

一、行政处罚

对于一般扰乱社会秩序又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行为,公安机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遇到他人偷拍骚扰,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最恰当的选择,同时也可以防止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二、民事索赔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对隐私权保护有明确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隐私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

三、刑事处罚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触犯刑法,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例如,将偷拍的他人隐私的视频进行传播,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发布他人影像资料并实施侮辱、诽谤行为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则涉嫌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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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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