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实践与认识是一个辨证关系。
通过实践达到对问题的认识;通过实践去发现新的问题,去达到创新。通过认识去实践达到理性认识问题;通过认识达到某种事物新的提升与创新。这就是二者的相互关系。
任何事物的发现、发展、提升、创新都是离不开:实践与认识。人类的文明史、发展史都是通过认识、实践交替前进,达到发现、发展、壮大、先进的文明史。
由于实践与认识不断进步,存在的都是暂时的先进,淘汰的都是已经不适用的了。适用者生存,不适用者淘汰。只有新的认识理念与新的实践理念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先进手段和方式方法。
其他网友观点读读毛泽东的《实践论——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 1937年7月)
其他网友观点
实践和认识两者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实践对认识有决定作用,反过来认识对实践有指导作用。
想要了解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我们首先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方面进行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章首先介绍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而且实践对认识起决定性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为了适应实践的需要并且是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而且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是作为一种有规律的客观运动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形式,形成各种思想模式,也就是我们所谓的认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不断地提出新的认知,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实际需要,那么这种需要就会把科学认识推向前进。实践还可以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因为一方面,实践发展不断揭示和发现客观世界以前未被人们了解的特性,丰富了人们的认识;另一方面,实践又创造出了更多完备的物质手段,人们利用这些物质手段用来发现更多的世界特性,不断强化了人的认识能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的观点中表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也就是自己思维想法的现实性和存在的意义。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观世界,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通俗的讲,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我们应当树立一切从实践出发,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观念。
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的反作用。因为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
可以这样说,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
其他网友观点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如下:
一、实践是基础,认识是上层建筑。
二、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三、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实践作为社会的、客观的物质活动,它对认识的关系,同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物质对精神的关系有内在的一致性。把实践作为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基础,是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在认识论中的具体贯彻。
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人类社会实践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从而也是认识和实践对立统一的基础。因为:只有劳动实践才使人从动物界分化出来,成为认识的主体,才产生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
人类的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只有社会实践持续不断地进行和发展,才为认识的发展提供必要和可能;实践是主体和客体、精神和物质的"交错点",它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认识问题的彻底解决归根结柢依赖于实践。
其他网友观点只有实践才有认识,有了认识再去实践,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往复不尽永在人间。人们离不开认识到实践,实践到认识。实践与以认识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创新,促就新事物出现。
声明:易商讯尊重创作版权。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若有来源标记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纠正并删除相关讯息,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