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改装车上路有什么规定?
还有几个改装法律雷区请不要触碰:
1. 车身颜色:不能选用红、黄、上白下蓝三种颜色,红色是消防专用,黄色是工程抢险专用,而上白下蓝是国家行政执法专用。
2. 排气管改装的噪音:为了在高速行进时保持排气通畅,“直喉”排气管可能是您的首选,可它的嗓门可也是最粗的,令人鼓舞的轰鸣声绝对拉风,不仅能让路人注目,也绝对能吸引交警和环保工作者的注意力,这可涉嫌触犯环保方面的法规。如果您不是经常出城,就是在城里转还是改成回压鼓(S鼓)吧,毕竟它的噪音要小一些,而且低速行驶时不象“直喉”会损失一部分扭力。
3. 装饰物件有碍视野:一种在前窗贴上深色、透光率很低的太阳膜,二是在前后窗挂满各样的小玩具、中国结,这些可爱的小东东在路况较差时晃来晃去将为你的行车制造更大的盲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交警同志要是罚款罚红了眼,可不会因为你挂的毛主席像而对你网开一面。
4. 高音喇叭和“爆闪灯”:《新交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者影响交通管理设施功能、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装置。”警用灯具可是更敏感的,可不要光为了炫而将转向灯、大灯改换成蓝色灯泡或者是蓝、白两色的“爆闪”灯,大老远儿一看,简直就是一辆警车,《新交法》第九十七条也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冒充什么不行,再多我就不说了。
在“依法治国”原则下,汽车改装方面的法律法规更不断趋近完善。如果您对改装的法规没谱儿,建议您还是少改为宜,而且居家美化中的“重装饰,轻装修”原则同样适用于您的爱车,同样可以扮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