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寇准二次为相,在杨波府时被杨宗保称为“双天官”。
2、寇准(961年—1023年10月24日),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县,改大名府成安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历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后两度入相,一任枢密使,出为使相。乾兴元年(1022年)数被贬谪,终雷州司户参军,天圣元年 (1023) 九月,病逝于雷州。
3、天官之在宋代较多,意思是天子亲赐的官职,包括6部尚书和侍郎,恭称时包括主事。
4、景德三年(1006年)二月,寇准被免去相职,到陕州去做知州,天禧三年(1019年),寇准虽没被问成死罪,却再次罢相,被逐出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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