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危及他人人生安全,不危及社会安全安定的行为因素,即是于家庭,集体,社会,国家,民族和谐友爱共处的贡献,即是社会主流思想道德理念下的善良。
就人性欲望本质而言,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都是自身欲望释放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由于每个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不同而导致自身欲望释放与追求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方式手段,目标目的不同,于人生思想精神意义理解的不同,而导致每个人于社会之中呈现出不同的内心精神世界。
或积极进取或消极懈怠,或激情四射或落寞无奈!
在此基础背景之下所保持呈现出于他人人生安全,社会安定的自律思想理念行为准则,符合健康,友爱,民主,和谐共处的社会主义核心思想价值观,符合公共秩序道德有序的发展前进。
其他网友观点这样的“时代潮流”,做到不害别人的人也算不错!
其他网友观点这个题出的真是有点问题了。不过也是不是问题的问题。哈哈,我的说法可笑吧?当然不是。
既然问题摆在这里,我就来说一下吧。此问题看起来已经划了一条分界线。所出的问题在分界线右面。我们把善与恶分外分界线的左右两边。左为善右为恶两个方面。只要不危及社会安全不危及社会稳定,这就已经是偏右了。已经不是正能量。起码可以说其行为继续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
正能量应该在全社会大力推行。这才有利于社会稳定。推进好的社会风气,使正能量在社会中发扬光大。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其他网友观点当然不正确。最大的约束是道德,其次才是法律。
不犯法的事不一定就是良善。
比如说,你不给老人让座,你不犯法,但不是良善。你虐待小动物,除了国家保护动物,你不犯法,但你也不良善。
真正的良善是在一个人时,不被人看到时还能保持本性善良,也就是慎独思想!
道德标准在降低,以往助人为乐为好人,如今没有害人之心就可视为好人。
其他网友观点这不是“良善”,是“良民”。“善”要有施舍,乐于施舍的人才叫“良善”。
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当今社会,做一个“良民”就相当的不错。如果都能做个“良民”,“法律”与“义士”就清闲多了。
其他网友观点这话说的有点笼统,善良是多方面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危害不了社会稳定,但也没有善良的举动,也没有作慈善。
其他网友观点再加上一条,在别人有难事的时候能帮别人的尽量帮一把,就完美了。
其他网友观点弘扬正能量。乐施行善,严格要求自己一行一言。
其他网友观点人的行为都是运动的、联系的、演化的,难以用宽泛的概念固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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