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宣传。
现如今,开发商为了让消费者上钩就会做一些失真的营销包装了,但其实他们的手段是违法的。因此,业主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理性的去对待房地产的这些广告,一般我们只要把这些广告作为参考的资料就可以了,切不能盲目随从。
在此同时,业主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也要去实地考察一下,并且要准备好楼房的广告单等宣传资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今后开发商不兑现自己的承诺,而且这些宣传资料也可以作为追其法律责任的有效证件。
2、缴纳诚意金。
我们都知道诚意金就是开发商为了得到销售许可证而与消费者们收取的费用。但其实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没有买房要缴纳诚意金的规定,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消费者们在买房之前千万不要随意缴纳诚意金,如果你执意要缴纳,也要取得开发商的有效凭据才行。
3、霸王合同。
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霸王条款指的就是:经营者个人限定的减去自己责任、不愿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声明、通知等等,而这样的霸王合同会严重损坏大众的利益。一般霸王合同包括:面积误差设陷阱、单方扩大解约权、认购定金难归还等等,当大家遇到这样的现象时千万不要随意签字,以免后悔莫及。
4、样板房假象。
其实许多开发商会使用样板房来欺骗大家,因为他们给你提供的这些样板房的品质、结构等和实际所交房都是天壤之别的。并且他们在装修的过程中也使用了家具尺寸缩小、视觉误差等来诱导大家。
所以,消费者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浏览合同中的内容,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把样板房的情形融入合同中,这样才有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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