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如果发生该员工离职,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起,就需要承担双倍工资补偿,满一年就会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如果在此期间发生工伤或者工亡的话,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或者工亡是不能认定的,这个时候所有赔偿费用就需要企业自身来承担。与此同时还需要面临政府执法机构的处罚和来自人才市场的招聘压力导致无人可用的囧况。
很多中小型民企在2015年之前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认知水平真的很低,在他们内心是很抵触和员工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他们认为这个签不签无所谓,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凭借自己强大的人脉资源都可以搞定,这都不是事。但是随着国家法制环境的提升增强,以及员工自己身觉悟和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些民企老板也发现以前可以凭借人脉关系可以搞定的事情,现在越来越难,随着吃亏此书的增加,民企老板和员工到现在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也就不再很难了。(当然还有一些老板不觉得这个问题是个事情)
那么对于企业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作为企业需要承担的后果有以下四个方面,我在这里简单梳理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性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和劳动者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但在一年之内没有签订书面性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按照该员工在企业的工作月数,一个月的工作时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比如该员工在该企业工作了7个月,那么企业就需要支付给该员工的赔偿金为14个月的工资。
二)劳动者自入职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好处有哪些?
1、合同不会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明确说明合同终止时间条款的,只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才会有,所以如果想要终止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其中一方自己解除合同,否则只要企业存在意味着劳动关系一直保持着。
2、不可以无故终止合同: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有些用人单位会使用一些不正当的理由来终止合同,尤其是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内容来终止或者对员工进行调岗,目的就是为了逼迫员工自己离职,这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说,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想要终止劳务关系,只能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内写明的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来处理,并且还要支付给员工一些补偿金。
3、裁员优先留用:有些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会对企业的员工进行适当的裁减,而对于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优先留用,不可以直接裁员。
4、获得经济补偿:有些企业私自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得员工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失,那么在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否则员工有权起诉用人单位。
三)未签订书面性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或者工亡赔付情形:
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认定工伤或者工亡的核心要素之一,如果企业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那么工伤或者工亡是不能认定的。这种情况下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职期间发生的工伤或者工亡所有费用,必须按照社保条例的赔偿标准,由企业自行支付给劳动者。
四)企业因为没有签订书面性劳动合同,也会导致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必须和员工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当地的劳动监察来企业临检或者抽检的话,企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就意味着违法行为(很多公司面对这种情况只能造假,有公司人事签订假的劳动合同来应付劳动监察大队)。但如果员工个人因为这种情况要求赔偿的话,很多人马上就会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按照《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五)企业因为没有签订书面性劳动合同丧失在劳动力市场的口碑:
企业因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导致经常性的出现劳动纠纷,而对于这种劳动纠纷的仲裁,后期如果没有及时处理就会形成诉讼,原则上所有诉讼案子,都行在企查查等网络平台上予以发布,而对于劳动者要应聘一家企业,只要用心上网查询就能核查清楚这些问题,企业经常性的发生劳动纠纷,那么可想而知有几个劳动者还会去应聘。长此以往导致企业会在劳动力市场形成交坏的口碑,无人可用。
我自己前段时间经猎头公司介绍了一家大型生产企业(9000多人),经初试复试后面见老板,当时谈的各个方面都不错,但是当我回来在网络上查了该企业以后,发现这家企业因为劳动诉讼未执行的案子竟然有上百条之多,一下子就打消了去他们公司的念头。
所以综上所述,企业在劳动者入职后没有及时签订书面性劳动合同,不但会面临着对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赔偿,还需要承担意外的工伤工亡赔偿以及面临劳动监察机构的行政处罚;也会对企业的市场口碑形成很大的冲击,导致企业无人可用,这样长久下去也就无法在如今日趋激励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立足。
作者简介:麻宏卫,硕士研究生,国家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内训师,注册咨询师;中国人才热线特约专家;三茅人力资源网专栏专家;中国人力资源门户网站特约专家,中国HR3000强成员!中国HRD俱乐部西北分会理事长;西安财经学院及西安工业大学特聘导师;从事管理近20余年,先后从业于大型生产企业,百货零售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多家知名企业!
如果你有劳动法律纠纷或者企业管理方面的疑问;请点击【关注】然后私信与我,粉必回;其他网友观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首选,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招聘新员工,应当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主要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有一个月的考验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应该向员工支付11 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二种: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怎么办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特别提醒: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有百利二无一害,希望单位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一定要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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