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疫苗可能导致瘫痪等不良后果,引发那些所谓“疫苗之殇”
疫苗对人体产生副作用存在多种可能,包括:疫苗质量不过关及接种过程中医院方面存在疏漏;接种前孩子处于患病的两周潜伏期内,症状还未显现。而在两点均没问题的情况下,具体到每一只疫苗的混匀等生产技术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加之孩子体质、天气等外在环境综合作用,也可能会发生不良结果。
其实,疫苗作为一个异物进入人体内部,出现不好的结果是完全可能,特别是减毒疫苗本身还带有微弱的毒性,进入人体后可能会产生不适。
偶合反应是怎么回事?医学上说的“偶合症”是指,受接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发病原因与疫苗无关。
据国务院通过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显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蠢滚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补偿,需区分疫苗的种类。属于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疫苗等情况的一类疫苗,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备物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而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如水痘、流感等二类疫苗,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也就是说,国家救济范围仅限于第一类疫苗异常反应造成的损害。而今次山东疫苗事件,如果有受害者,那么就不属于国带棚家救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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