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所谓“严刑峻法”。朱元璋搞过,效果不好。那样会引导嫌疑人甘于冒险,因为反正总有一死。那样会造成嫌疑人宁死不坦白,因为坦白了死得更快。那样会造成嫌疑人不去戴罪立功或检举揭发,因为没有意义。现代法治遵循严格执法的同时,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鼓励人在犯罪后自首坦白检举揭发悔过自新,打击那些死不改悔的犯罪行为,才是真正的法治和公平!
其他网友观点简单地说:物极必反。
其他网友观点这样的就不叫国家,顶多叫部落~并且是存在不了多久的部落~
其他网友观点不可能存在的事不需要回答,就和如果没了太阳没了水会怎样,没了脑袋会怎样没了嘴会怎样一样。
其他网友观点这种如果基本上不可能在任何国家发生,自然也没必要回答。
其他网友观点这样提问根本不成,有如果吗?
其他网友观点现在的量刑法律适当,适应我几国策、民情。立法是本着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平发展,民族安定等正能量的一切需求。也本着“惩前毖后、治疗救人”的宗旨,给于首恶必办,量轻及一些罪轻,对社会危害性小的人减免刑罚,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使其悔改后对国家、对个人做有益的事。对轻罪刑罚罚也处以极刑,适去了立法本意,也不利于社会安定。稍不慎而犯小错之人,不给其机会,只会引起他们罐破摔、敌视法律的仇恨心理。使犯罪走向更极端!……
其他网友观点要么兴,要么亡
其他网友观点我个人觉得这种一视同仁可行,最起码不会发生人情案嘛,三至七年甚至有缓刑,漏洞和活动空间比较大。
其他网友观点夜不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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