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商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女司机撞人拖行案受害方拒签谅解书“性质太恶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11 11:21:56

湖南娄底28岁宝马女司机肖某萍醉驾、超速,追尾骑电动车的谢女士,将其拖拽2公里。日前,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案发半年后,411日,肖某萍涉嫌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罪一案将在娄星区法院开庭。

4月10日下午,记者赶到湖南娄底市,并在被撞者家属的带领下,来到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一带,这里也是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的第一现场。

当天在法院,周先生认为对方并不积极主动,“现在他们垫付的医药费、生活费总共才给了13万元,但我妻子现在住院,已经花了将近100万了,这说明他们家属是没有诚意的,最起码要付医药费,所以我就没答应签谅解书。

据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该事件发生于20229223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谢某弟弟谢先生指着事发路段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谢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家属是在第二天早上8点半左右才得知这一消息,我姐姐在医院ICU住了120多天,两个月前才转到普通病房,目前仍需24小时陪护照料,到现在已经在医院欠了近90万的医药费,何时能出院仍是未知数。

谢先生称,根据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肖某某彼时除了酒驾、肇事、逃逸外,还涉嫌超速行驶,“认定书显示她(肖某某)当时的车速是69公里/小时,但这条路限速只有50公里/小时,超速了38%

“希望法院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对肇事者(肖某某)进行严判,毕竟这个事情性质太恶劣了。”谢先生说。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大家呼吁司法机关能够严厉打击醉驾和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杭州网

声明:易商讯尊重创作版权。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若有来源标记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纠正并删除相关讯息,非常感谢!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本文女司机撞人拖行案受害方拒签谅解书“性质太恶劣”链接:http://www.esxun.cn/news/11839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www.esxun.cn 易商讯ALL Right Reserved


冀ICP备2023038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