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火爆网络,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网红疑用濒危大白鲨做美食”迅速冲上热搜。7月3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经鉴定,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提子目前应该在配合案件的侦办。
人民网评称:祸从口“入”!顶风作案吃白鲨,真成了吃不了兜着走。“提子”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且拭目以待。大白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照法律,捕捞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抛弃入海,上岸、销售、购买都违法,并且噬人鲨没有人工养殖。在2021年大白鲨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自己拍的视频就是犯罪证据,当时吃得有多开心,现在就有多担心,建议严查产业链,买卖同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提子要被判几年,主要看这头大白鲨的来源,是否涉嫌参与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一般来说吃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被罚款,但如果当事人是为了吃二级保护动物而去捕杀的,则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法律规定,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非法猎捕、杀害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行为对象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本罪。比如猎捕或者杀害的动物不是国家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由于缺乏必要的认识确实误捕或者误杀珍贵动物的,一般不宜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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