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尹锡悦政府成立以来的首次总统特赦名单于12日公布,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获得特赦和复权(即解除对其就业限制等规定)。李在镕此前因干政案获刑2年零6个月,上月29日刑满,去年8月获假释提前出狱。但出狱五年内限制就业的处罚尚未结束。
2021年1月,李在镕因行贿案二审获刑2年半,当庭被捕。法院认定,李在镕向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86.8亿韩元(约合5100万元人民币),以换取政府支持他继承三星集团经营权。当年8月,李在镕获假释提前出狱。李在镕获假释后,但仍被限制从业5年。此次获得复权,使他可以恢复经营活动。
韩国特赦令是指韩国总统依据《大韩民国宪法》第七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经国会同意,发布的可命令部分囚犯赦免、减刑或恢复权利的法令。
第七十九条内容如下:
①总统根据法律规定可命令赦免、减刑或恢复权利。
②欲命令一般赦免,要经国会同意。
③关于赦免、减刑及恢复权利的事项由法律来规定。
关于特赦令的次数,没有数量上的限制,但是要经过国会同意和批准,比如文在寅曾经行使过三次特赦令,分别是:
第一次于2017年12月特赦6444人;
第二次于2018年2月特赦4378人;
第三次于2019年12月30日特色51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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