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 报道:江苏的李某和丈夫孙某结婚2年,婚后多次发生言语冲突,并逐渐发展为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起初,李某曾报警求助,警方也下发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然而,孙某仍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并起诉离婚。然而庭审过程中,李某表示自己对丈夫感情深厚,仍希望维持婚姻关系。为此,李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李某的诉求,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要求当地社区和派出所进行协助,同时法院也对孙某进行训诫和警示。
对此,网友表示,“怎么都是丈夫提离婚 被家暴的人反而不提离婚”、“男人又打人,又要离婚,女方还不离?还感情深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吧?”、“我不理解,但是大为震惊。”
家暴最大的问题不是法律,而是被家暴者离不开,缺乏离开的勇气和条件,家人和社会要提供适当的帮助。法律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
被家暴者离不开,不能果断离开,这才是妇联最应该重视的问题。如何让被家暴者有勇气和条件离开施暴者?包括精神和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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