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一小学三年级老师疑因作业问题打学生。3月23日,周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涉事老师被行政拘留,校长被免职,目前正与孩子家长沟通。
3月21日,陕西西安的刘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2月23日,周至县仰天小学一位二年级老师体罚学生,自己的孩子被老师扇了数十个耳光,并被对方用凳子殴打。知情人称,事发后教育局、公安局已介入处理,对涉事老师和校长分别作出开除、免职处理,并由校方承担孩子医疗费用。当地派出所民警称,此事已处理完毕。(据3月22日百姓关注)
据家长的说法,这位老师并不只是打了她的孩子,而是在班级检查作业时,一旦发现有问题就打,而到了她家孩子的时候,该老师已经打得收不住手,不但连打了几十个耳光,还拿凳子击打了十几下,对孩子造成较大的心理伤害。孩子听到巴掌声会产生应激反应,目前依然在医院治疗。这一行为,显然已经严重超出了教学管理和一般惩戒的范畴,甚至都不能说是普通的体罚,已经涉嫌殴打他人,故意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
这样来看,仅仅是对涉事教师做出开除处理,而不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话,显然是不足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教师殴打学生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此事发生在1个月前,涉事学校、主管部门和当地警方都表示已经依法处理完毕,但家长依然在社交平台发声,希望得到舆论关注,很有可能对处理的结果并不满意。很多网友也表示,当地的回应过于简单,如果老师真的在课堂上对学生大打出手,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对同班级的孩子们进行心理疏导,同时整肃学校的教学风气,避免暴力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产生更多负面影响。
相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国家三令五申划定红线,却依然有教师无视法规,对学生做出如此粗暴蛮横的体罚行为,令人震惊之余,更感到非常担忧。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更是未成年学生们在人生路上至关重要的“引路人”,这也就意味着,要从事教育工作,必须首先要有足够的爱心和责任感。即便学生犯了错,也应该耐心教导,循循善诱,因材施教,哪怕就是真的很难管的学生,也可以依照校纪校规实行惩戒权,怎么能如此肆无忌惮地对孩子大打出手呢?如此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对孩子毫无怜惜之心的人,又是如何进入教师队伍的?这样的人在当老师,对于整个教师群体是一种抹黑,又让家长怎么放心把孩子托付给学校呢?
所有的体罚行为,不管以什么为借口,其本质都是冷漠无能的教育“懒政”,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教育和引导,甚至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号,宣泄自身负面情绪,绝对不是什么“严师出高徒”,也绝对不能成为教育的普遍误区。
当务之急,不仅仅是要回应家长的诉求,对此次老师殴打学生事件,做出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更要坚持强化教师队伍纪律管理,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让那些没有爱心和耐心,没有规矩意识的人离开教师队伍,健全和强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机制。(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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