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以涉嫌受贿和渎职等罪名,向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提出不拘留起诉。
检察部门表示,李在明2010年至2018年担任城南市市长期间,涉嫌协助一间民营企业获取高额利润,并导致市政府出现489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的财务损失。李在明兼任球会城南FC主席期间,亦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赞助商提供便利,换取巨额赞助。
李在明早前坚称无辜,批评是尹锡悦政府搞政治迫害、利用检察机关打击政敌,他会在庭上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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