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近日,北京一中院团河法庭公布一起离婚纠纷案。离婚诉讼中男方称仅剩10万元存款,法院调查却发现其年收入高达300万,而作为家庭主妇的妻子对此毫不知情。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
据法官介绍,在一中院审理的离婚诉讼中,有不少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财产情况不完全掌握、信息不对称等情形。若一方故意隐藏财产,另一方举证不能,往往造成权益受损。根据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院应当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协助。
有网友认为,这个主妇算是运气好,丈夫的薪水可查,好查,所以最终能分到财产,但是可不是每个家庭主妇都有这个运气。比如这个案例中,丈夫如果不是拿年薪,而是私企业主,那查他的收入以及盈利情况就难多了。只要对方想,就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查不出来很正常。
也有网友表示,一开始双方都担心钱财分配问题对彼此有所保留甚至欺骗的话那本来就没想好好过日子,所以无论男女也好,如果三观不致,各有保留,何必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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