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变化所反映的变化形式是一种空间转换到另一种空间的光区变化;一种亮度转换到另一种亮度的光量变化;一种色彩转换到另一种色彩的光色变化,这是灯光变化的三种基本形式。三者通常是混合的视觉效果,因此在光区、光量、光色三者控制方面要注意光比的搭配和人物与人物处在不同空间的关系。
灯光变化有渐变与突变,都与变化的时间长短有关。这种过程的时间长短把握,主要有赖于剧情的节奏速度,表演调度(或画面调度)的节奏速度、音乐(或音响效果)的节奏速度与灯光在技术处理上的宽容度的协调。这里需要说明:速度与节奏作为变化的戏剧效应,在观众视觉感受上是一个完整的概念。而作为舞台动作的展开,与变化技术的分析,则是两种概念。速度是时间过程的反应,节奏是情绪过程反映,是外在与内在的结合。
1.灯光变化与调光技术
舞台调光是组织灯光变化的重要工具,它是演出灯光控制的主要执行机构,是灯光控制系统中的中枢神经。当代舞台调光设备已大大超过“调光”概念,它还控制与灯光变化有关的各种照明机械,以及非调光的光源控制,实则已由“调光”概念发展成“舞台灯光系统”控制概念。
2.人的操作素质
尽管控制技术发达,可以高度自动化、程序化。但剧场照明艺术不可能在开演时揿一次按键,就可以全程自动化运作直至剧终。剧场艺术不是工厂产品。表演是情绪、情感控制时空的运转,灯光控制时随表演同步推进。表演的灯光变化 终还是依靠灯光操作人员完成。面临调光设备高技术的发展,灯光设计艺术构思将来会越来越复杂,因此灯光操作人员无论在艺术与技术的因素方面,也要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地挑战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