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就华为起诉小米四项专利侵权一事。小米回应科工力量:双方就专利许可在积极谈判;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调解。通过第三方的调解机制解决许可问题是行业惯例;华为和小米双方均认为知识产权许可和合作有利于促进创新和公众利益,并认为调解是帮助达成许可的一种有效渠道。双方在继续积极谈判的同时,寻求利用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协助双方达成协议。
根据公告显示2023年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请求人华为提出的被请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项中国专利的案件,从案件披露的内容来看,本次涉及纠纷的四个专利分别为“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和“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从专利内容来看,1号和2号案件涉及4G/LTE技术,属于标准必要专利SEP。3号和4号案件涉及手机照相和解锁技术,属于非SEP专利。
大公司间有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是常事,谈判和起诉一样都是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过这也恰恰说明了创新和自研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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