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一则推送《父亲状告上大学的女儿支付赡养费,能获支持吗?》,其中提到近日因父亲告女儿引发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在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案情简介
几年前,原告项某与女儿因故发生矛盾,自此女儿将项某的电话拉黑,失去联系。2022年底,项某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生活不能自理。虽然两个儿子尽了赡养义务,但多次联系女儿未果。父亲项某一纸诉状将正在求学的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希望女儿能回来照料自己。
法院审理
原告项某︰项某承认自己也不需要女儿支付赡养费,目的是身体受伤后想让女儿照顾,但女儿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不得已才来法院。女儿:由于父亲无故欠账,导致双方矛盾,父亲发意外后,发的短信均是抱怨,所以没有回复,并且现在还处于求学阶段,没有经济来源。
故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项某身体受伤,但女儿正在接受大学教育,并无收入来源,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因此法院未支持项某的诉讼请求,至此案结事了。
“我国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但老年人也应当体谅子女的不易。”只有双方互谅互让、互相关心,才能形成和睦的家庭氛围;也唯有如此,老年人才能真正享受天伦之乐、安度晚年。
网友评论,“法院是对的,还没毕业,没法付赡养费,况且家里还有两个哥哥,尽孝有先后,年龄还是要考虑的。”
“不得不承认,确实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子女,或者说在他们心里儿子永远比女儿重要。”
声明:易商讯尊重创作版权。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若有来源标记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纠正并删除相关讯息,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