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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举报丈夫与气象局公职人员同居生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3 15:20:36

2月23日,山西太原一女子王某指控山西气象局公职人员田某与其丈夫同居并生育一女。“在我与丈夫(白某)婚姻存续期间,田某自2019年至今,她与白某亿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并生有一女”。王某称她和丈夫于2005年结婚,2019年,婚姻进入困境,她丈夫一年期间经常不回家,而是与田某同居。王某已向山西气象局举报。


23日,田某回应称举报“不属实”。山西气象局党组纪检组一名值班人员回应称他们已调查,由于田某不是党员,因其举报内容涉诉涉法,建议举报者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决后,可依据判决结果处理。

从女子爆出的聊天记录,田某是已婚的。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这也就是说,法律不允许一人同时拥有一名以上妻子或丈夫。

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首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此外,重婚又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法律上的重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事实上的重婚;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对方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即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重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重婚罪】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在刑事方面,构成重婚罪的人员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民事方面,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请求配偶进行损害赔偿。

其实,在【重婚罪】的认定中有关键的一点: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在《刑法》中,不管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构成犯罪,也都会受到刑罚处罚。

但是如果有配偶者与第三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就是没有以夫妻相称或同吃同住、同进同出长久的生活在一起,那么也就达不到刑法予以处罚的范围。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希望每一位婚姻中的人都能够忠于婚姻,忠于最初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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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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