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商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 » 财经 » 正文

税务总局:今年前5个月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22.25万户市场活力逐步提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30 09:40:51
导读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车柯蒙)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综合作用下,我国国民经济稳定恢复,市场活力逐步提升,持续展现出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数据显示,2021年1至5月,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简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车柯蒙)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综合作用下,我国国民经济稳定恢复,市场活力逐步提升,持续展现出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数据显示,2021年1至5月,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522.25万户,较2020年同期增长40.19%,较2019年同期增长24.75%,两年平均增长11.69%。

分类型看,新办企业278.41万户,同比增长37.14%;新办个体工商户237.04万户,同比增长45.37%。

分所有制看,前五个月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共计516.32万户,占比持续攀升,达到98.86%,较2020年、2019年分别提高0.09、0.53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3个行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合计292.74万户,占全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56.05%。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占比持续提高,分别从2020年的3.81%、5.49%提高至2021年的5.19%和6.08%。

分地区看,四大经济圈市场活力优势明显。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圈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分别为129.27万户、53.90万户、35.35万户、37.72万户,共计256.24万户,占全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49.06%。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联合全国工商联继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车柯蒙)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综合作用下,我国国民经济稳定恢复,市场活力逐步提升,持续展现出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数据显示,2021年1至5月,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522.25万户,较2020年同期增长40.19%,较2019年同期增长24.75%,两年平均增长11.69%。

分类型看,新办企业278.41万户,同比增长37.14%;新办个体工商户237.04万户,同比增长45.37%。

分所有制看,前五个月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共计516.32万户,占比持续攀升,达到98.86%,较2020年、2019年分别提高0.09、0.53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3个行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合计292.74万户,占全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56.05%。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占比持续提高,分别从2020年的3.81%、5.49%提高至2021年的5.19%和6.08%。

分地区看,四大经济圈市场活力优势明显。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圈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分别为129.27万户、53.90万户、35.35万户、37.72万户,共计256.24万户,占全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49.06%。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联合全国工商联继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本文税务总局:今年前5个月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22.25万户市场活力逐步提升链接:http://www.esxun.cn/jingji/978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www.esxun.cn 易商讯ALL Right Reserved


冀ICP备2023038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