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特发服务(300917)发公告称,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机器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清澜山幼儿园签订多份日常经营性合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机器有限公司均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清澜山幼儿园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兴办的教育机构,均属于同一交易对手方。
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华为系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已达1,066,881,393.20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华为系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数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合同签约方、金额、标的及签约时间列示如下:
本次披露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华为系公司形成重大依赖。
资料显示,特发服务综合物业管理服务为核心业务,凭借优质的服务质量,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努力打造中国高端物业服务品牌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