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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签订《甘肃省酒泉市、嘉峪关市在建项目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B型采购框架协议》 金额2456.7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5 13:27:08
导读

6月4日,纳川股份(300198)发公告称,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确认公司为“中核华辰甘肃分公司酒泉、嘉峪关地区在建项目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的中标单位。2021年5月5日,公司与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甘肃

6月4日,纳川股份(300198)发公告称,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确认公司为“中核华辰甘肃分公司酒泉、嘉峪关地区在建项目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采购”的中标单位。

2021年5月5日,公司与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甘肃省酒泉市、嘉峪关市在建项目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B型采购框架协议》,合同金额为24,566,988元。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拟定了自愿性披露标准:公司签署单笔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个销售、工程或运营服务合同,或单笔合同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

据了解,该合同总金额24,566,988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75%。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该合同的顺利实施也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管网建造方面的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管网业务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资料显示,纳川股份主营业务主要由给排水管材研发制造销售、管道修复、管道工程服务、管网投资运营业务,以及新能源汽车业务两部分构成。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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