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28日对外通报了一批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违规典型案例。据悉,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为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例,涉及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2家企业和8名个人,案件最高罚款金额达579.7万元人民币。
地下钱庄为犯罪资金提供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极大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
2015年以来,外汇局联合人民银行、公安部连续7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而年初外汇局部署的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谈及本次通报的案例,上述负责人称,涉案主体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违规资金运作手法多样化、隐蔽化。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例如,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9笔,金额合计738.6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统筹平衡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配合公安机关从严从重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
具体来看,一是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大要案突破,进一步提高对地下钱庄案件的打击效率。二是深挖上游犯罪线索。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地下钱庄案件深挖骗税、贪腐、走私等上游犯罪活动线索,不断巩固和拓展打击成效。三是坚持资金渠道监管。加大对银行、支付机构等检查力度,严肃处罚为非法跨境资金提供支付结算行为,坚决封堵非法资金跨境渠道。
中新社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28日对外通报了一批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违规典型案例。据悉,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为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例,涉及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2家企业和8名个人,案件最高罚款金额达579.7万元人民币。
地下钱庄为犯罪资金提供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极大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
2015年以来,外汇局联合人民银行、公安部连续7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而年初外汇局部署的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谈及本次通报的案例,上述负责人称,涉案主体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违规资金运作手法多样化、隐蔽化。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例如,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9笔,金额合计738.6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统筹平衡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配合公安机关从严从重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
具体来看,一是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大要案突破,进一步提高对地下钱庄案件的打击效率。二是深挖上游犯罪线索。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地下钱庄案件深挖骗税、贪腐、走私等上游犯罪活动线索,不断巩固和拓展打击成效。三是坚持资金渠道监管。加大对银行、支付机构等检查力度,严肃处罚为非法跨境资金提供支付结算行为,坚决封堵非法资金跨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