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消息,创业板拟IPO企业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照明”)多个项目完工时间集中在年尾,去年12月收入就占全年营收42%。上述情况也引起深交所关注,在二轮审核问询函中要求说明是否存在收入跨期。
金照明成立于1999年,主营业务包括照明统筹设计及建设、照明产品及信息平台定制与销售和照明设计,中标过成都天府广场、深圳腾讯滨海大厦等知名地标项目。
金照明建设工程存在年尾集中完工现象,而且近年来有加码趋势。
从项目数量看,近3年来每年最后一个月的完工数量分别为4项、2项和4项。从金额看,年尾入账现象更为严重。招股书显示,2018年12月,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084万元,占全年的15%,而到了2020年,这一比例上升了42.5%,金额达到1.54亿元。
上述情况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金照明说明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对此,金照明在回复函进行了否认,称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完工进度,不存在提前或推迟核算成本的情形。公司业务内部证据及外部证据体现的完工进度基本保持一致,与完工进度表或形象进度单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