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消息,力诺特玻近日通过创业板审核。审议会上,该公司销售净利率高于同行、内控薄弱等问题受到关注。
收入规模小于同行 销售净利率高于同行
力诺特玻的主营业务为特种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硼硅玻璃的开发和应用,主要产品有药用玻璃、耐热玻璃和电光源玻璃等系列。
近年来,力诺特玻的营收和净利润双双向好发展。2017—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力诺特玻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04亿元、5.98亿元、6.56亿元、2.8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861.64万元、6559.47万元、8286.78万元、3468.02万元。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德力股份和山东华鹏相比,力诺特玻的营业收入虽然稍逊,但销售净利率却处于较高水平。
据申报材料显示,2017—2019年,德力股份和山东华鹏的营业收入比较接近,均在8亿元左右,2020年上半年分别实现营收3.23亿元和3.97亿元,明显高于力诺特玻。
销售净利率数据则显示,2017—2019年力诺特玻的销售净利率逐年上升,分别为9.64%、10.97%、12.63%。2020年上半年则为12.34%。而德力股份、山东华鹏的销售净利率较低且大幅波动。其中,2018年,德力股份的销售净利率为-16.16%,山东华鹏为1.40%;2019年,德力股份为1.50%、山东华鹏为-9.90%。
对此,深交所要求力诺特玻进行落实。力诺特玻回复表示,公司销售净利润率较高主要因为公司的产品结构不同于德力股份和山东华鹏,使得公司毛利率较高所致;同时山东华鹏的财务费用率较高,以及德力股份2018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亦是二者销售净利率较低的重要原因。公司在收入规模小于德力股份和山东华鹏的情况下,其销售净利率则远高于德力股份和山东华鹏是合理的。
内部控制薄弱 合规性遭关注
除了收入规模小于同行但销售净利率高于同行被要求落实之外,力诺特玻的内控合规性也再次受到了关注。
据招股书显示,力诺特玻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转贷、向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票据和关联担保等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的情形。
其中,2017年和2018年力诺特玻分别向关联方拆出资金1.11亿元和2690.26万元,2019年以来未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且上述拆借资金截至2019年末均已归还;2017年和2018年公司分别发生转贷款6295.5万元和4150万元,2019年以来未再发生转贷款情形;2017年3月,公司向6家供应商开具了融资性票据,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公司开具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后由力诺集团贴现融资,公司已将其认定为力诺集团的资金拆借;2017年至2019年,公司累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6480万元,2020年起公司不再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另外,力诺特玻向关联方的经常性销售金额分别为22.87万元、45.42万元、45.73万元和4.47万元,经常性采购金额分别为4921.67万元、5410.06万元、5217.09和2262.04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力诺特玻进一步落实控不规范的一事,说明已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效果,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的措施。
力诺特玻表示,内控不规范一事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合理、正常运行并持续有效。2020年以来,公司未再发生新的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大华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拟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该等制度已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