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消息,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争光股份”)即将上会审议。近日,创业板审核中心向其下发补充意见落实函,要求该公司说明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争光股份于2016年6月21日挂牌新三板,2020年0 21日在新三板终止挂牌。招股书显示,争光股份主营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表示,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医药、环保、电子、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
从生产来看,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部分危险化学品。据了解,争光股份的直接生产材料中包括苯乙烯、二乙烯苯、丙烯酸甲酯、二甲基乙二胺、硫酸和液碱等。为此,争光股份也在招股书中进行了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该公司在环保方面还存在被处罚的情况。据了解,2017年5月9日,宁波争光因雨排口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同时检测出铁元素,被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处罚,罚款金额3.2万元。
为此,创业板审核中心于近日向其下发补充意见落实函,要求该公司说明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公司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已建、在建、拟建项目是否存在被关停的情况或被关停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争光股份回复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高耗能行业,但公司不属于高耗能企业,发行人已建、在建、拟建生产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
争光股份称,公司主营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公司已建、在建、拟建项目已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等程序,不存在被关停的情况或被关停风险,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在环保处罚方面,争光股份表示,公司未曾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但受到过环保方面的处罚。经查询公共搜索引擎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亦不存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守法情况相关的负面媒体报道。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