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据深交所消息,创业板2021年第7次审议会议审议结果显示,恒光股份、汇隆新材、交通中心3家企业首发过会。
恒光股份
恒光股份是一家围绕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集硫、氯化工产品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至2019年,恒光股份的营收分别为4.6亿元、6.6亿元、6.1亿元,利润分别为0.63亿元、1.3亿元、1亿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667万股,拟募资6.2亿元,将用于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针对恒光股份,深交所问到的主要问题有:
1. 恒光投资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其股东曹立祥等 8 人签 订了一致行动协议,被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恒光 投资的其余股东李小月等 4 人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未被认 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李小月等 4 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2)曹立祥等 8 人对恒光投资的控制是否稳定、 有效。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 2017 至 2019 年,发行人维修费用逐年上升。请发行人 代表说明:(1)2019 年度维修费用较高、未经审计的 2020 年度以及预测的 2021 年度维修费用持续下降的原因;(2)招 股说明书中关于维修费用增长风险的披露是否准确。请保荐 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曾发生氯气泄漏涉险等 事故,存在安监行政处罚事项。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安全生产 和环保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有 效执行。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恒光股份还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落实:
请发行人结合恒光投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重大事项的决 策程序,补充说明曹立祥等 8人对恒光投资的控制是否稳定、 有效。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汇隆新材
汇隆新材是一家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公司,主要产品是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2017年至2019年,汇隆新材的营收分别为4.6亿元、5.9亿元6.6亿元,利润分别是0.29亿元、0.37亿元、0.55亿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730万股,拟募资3.9亿元。将用于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针对汇隆新材,深交所问道的主要问题有:
1.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平均单价及平均单位 销售成本的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截至目前, 平均单价、平均单位销售成本是否持续下降。请保荐人代表 发表明确意见。
2.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说明:(1)原液着色技术相对传统印染技术的优劣势;(2)差别化有色 涤纶长丝业务的成长性和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 意见。
同时,汇隆新材还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落实: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原液着色技术相对传 统印染技术的劣势以及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业务应用领域的 局限性,并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交通中心
交通中心的业务聚焦于城市交通领域,以交通大数据分析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具体业务包括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和检测、大数据软件及智慧交通等。2017年至2019年,交通中心的营收分别为3.8亿元、6.2亿元、8.7亿元,利润分别为0.37亿元、0.71亿元、1.15亿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拟募资9.7亿元,将用于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针对交通中心,深交所问到的主要问题有:
1. 发行人原控股股东深投控为发行人非政府客户中第一 大客户。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控股股东变更前后,获得深投控 及关联企业的订单情况、发行人收入和净利润变化情况,说 明控股股东变更是否会对发行人业务获取及持续经营能力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 招股说明书披露了新准则实施后发行人规划咨询、工 程设计等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请发行人代表明确说明 适用新收入准则的具体条款。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交通中心还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落实:
请发行人完善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收入确认适用准则的相 关信息披露。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