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创业板拟IPO企业金照明近日披露了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在审核问询函中,深交所针对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进行了问询,并要求金照明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金照明是一家集规划、设计、实施及运维于一体的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照明统筹设计及建设、照明产品及信息平台定制与销售和照明设计。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逐渐增加,分别为3.5亿元、4.7亿元、7亿元,同期净利润也从0.52亿元增长至0.88亿元。
尽管盈利增长,但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却低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据招股书显示,金照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9.42%、38.40%、31.26%,同行业平均毛利率则是45.48%、44.73%、42.95%
据公开资料显示,无锡照明为金照明2018年第四大客户,主营业务为照明安装工程、照明维护工程,与该公司的主营业务相近,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21.21%、18.89%、16.49%。
此外,华彩信和主营业务为景观照明的工程施工与设计,毛利率分别为25.42%、24.02%、28.79%,与金照明主营业务相近,但金照明未将其作为可比公司。
在科研方面,金照明目前已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软件著作权38项,并将LED半导体照明产品和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在主营业务之中。
对此,深交所要求其说明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未将上述两家公司列为可比公司的原因。此外,深交所还要求金照明说明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情况、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金照明回复表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收入结构、业务规模、客户类型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具备合理性。公司在行业经验、业务规模、客户类型等方面与无锡照明、华彩信和存在差异,因此毛利率高于无锡照明、华彩信和,从信息可比性、有效性等方面考虑,故未将上述两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针对创业板定位方面,金照明称,公司所掌握或运用的部分新技术、核心技术虽然相关原理属于行业通用技术,但通过其在城市照明行业创新性的运用,使其业务具备创新、创造、创意的特征,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符合创业板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