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消息,上海益中亘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中亘泰”)创业板IPO申请材料获得受理。深交所要求其说明公司在2016年代朱春堂偿还借款以及向朱春堂提供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原因,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据招股书显示,2002年12月,朱春堂、俞彬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海益中亘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5日,益中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益中亘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春堂系公司实控人。
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朱春堂曾向公司进行过两次增资。
第一次增资于2014年2月19日。益中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300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股东朱春堂出资。
此次出资款中有750万元为朱春堂向上海奋投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增资,朱春堂完成实缴出资后,益中有限于2014年2月24日向奋投实业转账750万元,用以代朱春堂归还借款。
朱春堂已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5月、2015年9月、2015年12月陆续将益中有限代其清偿的750万元全部还清,还款来源为朱春堂的工资、奖金及家庭积蓄。
第二次增资是在2016年4月1日。益中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5,008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2008万元由股东朱春堂出资。4月5日,朱春堂为缴纳其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向益中有限借款1720万元。
2016年10月、11月及12月,朱春堂陆续还清对益中有限的上述借款,并已支付相关资金占用利息,还款来源为朱春堂的工资、奖金、分红款等。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上海奋投实业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益中有限代朱春堂偿还借款以及向朱春堂提供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原因;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赌协议。
益中亘泰回复表示,上海奋投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 1日,主营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2日注销。
根据对奋投实业法定代表人陈健的访谈,奋投实业向朱春堂提供的借款的资金来源为该公司向第三方的借款,不存在纠纷,亦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2014年益中有限代朱春堂偿还借款、2016年益中有限向朱春堂提供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这两次行为均构成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且朱春堂已将上述借款全部还清,上述两次行为不构成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此外,益中亘泰同时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