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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鹰信质聘任李海强为公司副总经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8 18:54:16
导读

11月13日消息,近日长鹰信质(002664)发公告称,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贯彻公司战略规划,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李海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11月13日消息,近日长鹰信质(002664)发公告称,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贯彻公司战略规划,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李海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海强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有利于充分调动资源,增强跨部门协作,实现经营计划以及更好地服务客户。

截至本公告日,李海强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燕山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9月于台州市汽车电机厂任职;2010年4月至2020年10月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0年4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负责人。李海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海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15,509.34元,比上年同期下滑29.59%。

资料显示,长鹰信质主要从事电机零部件业务和无人机业务两大模块。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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