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不高于户籍地三倍人均收入张艺谋748万天价罚款难再现
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超生二胎罚款不高于户籍地三倍人均收入,这也意味着像张艺谋这样的748万天价罚款将难再现。
《条例》较2002年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多方改变,其中首次明确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此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全国并不统一,比如,对于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北京就是按照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河南省的规定是3倍;山东省的规定是3至4倍。而且很多地方都规定,如果当事人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则按其实际收入的相应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因此才出现了张艺谋748万元“天价罚款”的情况。
那么,张艺谋当年的天价罚款是如何算出的呢?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维律师解释,“张艺谋分别于2001年、2004年和2006年非婚生育3个孩子,情节严重,因此应依法从重处罚。”依据相关条例,应缴社会抚养费具体推算如下:
2000年,张艺谋实际收入为2760元,低于当年无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3元,应按后者的3倍征缴,即8603元×3=25809元;
2003年,张艺谋实际收入约106万元,应按基本标准11647元的8倍征缴,同时对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还要以2倍征缴,即11647元×8+(1060000元-11647元)×2=2189882元;
2005年,张艺谋实际收入约251万元,应按基本标准16005元的8倍征缴,同时对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还要以2倍征缴,即16005元×8+(2510000元-16005元)×2=5116030元。
律师据此推算,张艺谋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将超过700万元。这或将是迄今为止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单笔最高额。而时至今日,这样的天价罚款或将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