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制药有那么神吗?
张宇驰
秋冬冷,百病生,“特效制剂”开始流行——它们多出自于权威性的大医院和有经验的药师,由医生结合患者状况临床开具。
无论是排队购买也好,网络代购也罢,侧面反映出患者精细化的诊疗需求。外感风热,开一剂止咳合剂;皮肤皲裂,涂上少许软膏……医院能在药品上踊跃创新,结合时令和特定人群开发出质优价廉的自制药品,的确是一件惠民的实事。
科学用药还需“擦亮眼睛”。当我们沉溺于部分公众号文章中描述的“神奇疗效”时,极易忽视了对症下药的重要性。“彼之蜜糖,吾之毒药”,没有经受不同人群检验的药品,适应症和不良反应都不甚明确。若无视医嘱盲目使用,也会存在风险。
此外,不少黄牛将医院自制药贴上“明星小药”的标签,进行非法倒卖牟利,或是打着幌子公然兜售假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规定,“院内制剂属于处方药范畴,需要医生对患者明确诊断开具处方后才能使用”。今年9月,北京就倒卖药品一事约谈4家医院和9家网络平台,审查涉案人员11人,查获院内制剂700余瓶。
打击非法倒卖,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的是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此外更要关注到用药需求。一方面,要加强院际协作,另一方面,鼓励医院和药企深度合作,推动自制药逐步走向全国市场,变“药制字号”为“国药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