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角逐“国字号”数据交易所 行业爆点缘何还不来
唐维 张淑贤
今天,上海数据交易所在揭牌一周年之际,将启动数据交易节,并将探索设立数交所国际板。10天前,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均已成立数据交易所。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正成为各地争相入局的新赛道。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已明确提出“加快培育统一的数据市场”背景下,谁将胜出?业内普遍认为,数据交易所将有一个大浪淘沙的发展过程,未来可能形成几家头部的全国性数据交易所+多个地方性数据交易所的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其中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数据交易所被认为最有竞争力。
然而,经过多年的发展探索,数据交易行业的爆点却迟迟不来。深圳数据交易所董事长李红光向表示,目前仍属于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初级阶段,各地的差异发展是有利的,经过不断发展、比较,可以探索出最优模式。“统一大市场应该是市场形成的,而不是制定形成的,未来市场会慢慢形成一个公认的最优方案。”他说。
数交所建设热潮迭起
一场开幕式及主论坛、一个数据交易节,在上海、新加坡、重庆、深圳、合肥等地举办20场主题论坛……上海数据交易所揭牌一周年的活动,处处透露着当下数据交易的热度。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22年数据交易平台发展白皮书》显示,截至2022年8月,全国已成立44家数据交易机构,平台的注册资本多数介于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此后,又有苏州、广州、深圳等地的数据交易所相继揭牌,全国掀起了新一轮的数据交易市场建设浪潮,多地政府、企业争相入局,抢滩数据交易新赛道。
其中,11月15日刚揭牌的深圳数据交易所,累计交易已达11.07亿元,覆盖场景53个,交易笔数415笔,已收录入库超过55大类的数据资源信息,涵盖超过600个数据产品。
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副所长丁波涛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与以往的数据交易所或数据交易中心相比,当下新设的数据交易所,探索更加完善的数据交易制度、规则,同时构建更加完善的数据交易生态,参与者不仅包含买卖方和交易所,还有专业服务机构,比如资产评估机构、法律咨询机构、数据清洗和交付机构等。
我国的数据交易产业最早起步于2014年。当年年底,贵州成立了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随后4年,又有多地设立了数据交易平台。这被业内认为是第一波数据交易平台的建设热潮。
“当时应该说是百花齐放,都认为数据是新战略、新蓝海,于是一哄而上。”一位跟踪研究数据交易多年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回头看,第一波浪潮里既没有把数据搞明白,也没有把数据交易基本制度和基本框架探索清楚。”
2019年起,尤其是2020年我国明确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起,数据交易所掀起第二波建设热潮,包括北上广深在内的数据交易所,都是这一阶段的产物。据悉,该阶段的数据交易所,建设主体都由省级政府牵头,由国有企业打造,同时开始有意识地探索数据产品向数据资产的过渡。
无一例外,各地瞄准的都是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多次提到,目标是加快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刚揭牌不久的深圳数据交易所,同样提出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股权改制后,也提出力争打造成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
尴尬的场内数据交易
数据交易所主要做什么?
“你可以将其类比为消息商平台,卖方是平台上数据产品的提供方,买方是平台数据产品的需求者,数据交易所就相当于京东淘宝,建立规则体系并完成买卖双方撮合交易。此外还有数据服务商、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方等。”深圳数鑫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吴会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比喻,“我们公司是提供基于数据空间技术构建的可信可控数据流通平台,就相当于消息商平台‘物流’的角色,买方在平台下单后,由我们的流通平台将数据产品从卖方安全可信地送到买方手中。”
在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产品交易行情屏幕上,分别列有产品名称、供方名称、挂牌代码、产品类型、数据产品登记证书、数据产品说明书、合规说明书、数据质量评估等信息。
一位参与了数据场内交易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场内交易的好处首先是合规,不用担心买到违法的数据,同时由于是一对多的交易过程,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既解决了合规问题,又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数据的场内交易理应备受追捧,然而现实却是交易规模并不高。“数据产品在数据交易所挂牌,当前更多的是展示效果。”前述跟踪研究数据交易多年的业内人士估算,数据场内交易体量可能还不及场外交易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大量的数据交易仍然散落在企业之间正常流转的场外市场,以及数据非法买卖的地下市场。”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翔宇分析,目前想去数交所挂牌的数据企业并不少,关键问题在于数据的所有权尚未明确,参与双方仍担心数据挂牌出售会触及法律风险。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目前交易的都是数据产品而不是数据本身。“按照传统交易而言,一般指的是某种商品的所有权或者某种权益的所有权,但数据所有权目前还没有确权机构,而且围绕着数据确权的争论还没有确切定论。”
江翔宇表示,数交所的交易机制和系统建设尚需时间建设和完善,当前数据场内交易的便利性仍无法实现。
相比交易系统的建设,数据产品的定价更是难点。“传统的商品交易和证券交易都是不可复制的,但数据具有可复制性,每个人使用后产生的价值也不一样。”江翔宇说,“数交所在无法采取‘连续竞价’和‘价高者得’等规则下,又该如何给数据产品定价,以凸显场内交易价值呢?”
配套制度亟待出台
前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要破解数据场内交易难题,首先要完善法律制度,“目前围绕数据交易确权、评估、定价、交收、资产台账等方面的法律仍是空白”。
由于基础立法空白,地方性立法和地方性制度中已有一些探索。据悉,即将在上海举办的全球数商大会上,上海浦东将发布支持数据交易的系列实质性政策。然而,由于数据本身没有疆界,画地为牢并不现实,业内普遍认为,制度仍是当前需要完善的重点之一。
相关工作已在持续推进中。今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吴会才认为,这一基础制度体系基本覆盖了数据流通交易核心环节,无论是数交所还是面向产业链的数据流通,都会更加有据可依,“业内很期待这几个制度文件尽早出台”。
其次是数据交易生态的搭建。当前,参与市场数据交易的主体有限,主要是金融机构、运营商以及一些掌握核心数据的平台,大部分企业对数据交易还没有理解。此外,其他交易市场都有大量中间商,提供市场撮合和服务功能,而数据交易领域的中间商体量还较小,尤其在交易领域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数据撮合的中间商偏少。
为此,多家数据交易所都重视数商、数据经纪人的引进和培育。其中,上海数据交易所揭牌当天即签约百家数商;广州数据交易所揭牌当天,首批数据经纪人、数商企业也已签约进场;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也提出了“数字经纪中介”模式。
深圳飞笛数云CEO丘慧慧向记者表示,场内交易依赖于数字化的生态搭建,“数据的价值反映在对每个垂直行业的业务场景上,那就意味着数据交易是非标产品,这是由上游需求方对需求的数字化定义的成熟度决定的。”在她看来,业务场景的业务数字化需求定义不充分、不清晰是当前最大瓶颈,需要数据服务供给方和需求方共同对业务的场景进行数字化的定义,共同打磨后,数据才可能“因场景而生”。
三是持续做大场内交易规模。尽管未来加载基础设施建设的数据交易所更受交易双方青睐,但对当下来说,如何让场内交易活起来,则是各家数据交易所面临的最大问题。
吴会才认为,政府公共数据率先开放共享,撬动更多的社会数据参与,是数交所提升吸引力的好抓手。他举例称,假设深圳市或者全国某些部委的公共数据,授权深圳数据交易所或第三方来运营,运营方把数据加工成场景化的数据产品,在数交所挂牌出售,显然可引来数据交易的需求方。
“早期淘宝、京东、拼多多也没有多少交易量,但当大家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在消息商平台上买卖时,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吴会才说,“这是一个生态体系繁荣的过程。”
前述业内人士则认为,数据资产的定位是真正开展数据交易的一项必要工作。据透露,业内目前正在论证,把数据这种资产纳入企业的会计台账,一旦获准,就明确了数据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的定位,这时流通交易都不再是障碍。
“如果某个产业或者某个区域先行先试,允许数据资产进入会计台账,则有望迎来数据交易的爆点。”该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或者相关部门出台措施,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数据率先进场交易,也可引爆数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