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提升农民合作社办公司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办公司,以所办公司为平台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营效益。引导农民合作社与所办公司独立核算,明晰产权关系,合理分配利益,确保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民合作社办公司观察点跟踪调研、观摩交流和经验总结推广。鼓励各地引入信贷、保险、科技、物流、网络零售、农产品加工等各类优质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的服务和产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