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网站,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修订并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2日起施。《管理办法》修改了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将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明确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的确定和调整由银保监会提出方案,商有关部门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调整保险保障基金暂停缴纳上限,将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的暂停缴纳上限分别由占公司总资产的6%、1%调整为占行业总资产的6%、1%。
据银保监会网站,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修订并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2日起施。《管理办法》修改了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将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明确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的确定和调整由银保监会提出方案,商有关部门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调整保险保障基金暂停缴纳上限,将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的暂停缴纳上限分别由占公司总资产的6%、1%调整为占行业总资产的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