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消息,近日瑞丰新材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会上,上市委要求瑞丰新材对在职员工经商办企业等事项在内的内控制度及其措施进行补充披露。
根据瑞丰新材的招股书显示,瑞丰新材过去2年的第二大客户系其前员工成立的企业,且该企业早在该前员工还在瑞丰新材任职时就已成立。
广州天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润”)在2018年成为瑞丰新材第二大客户,2019年蝉联第二大客户。2018年、2019年,瑞丰新材对广州天润销售额分别为3012.18万元、4663.77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5.68%、7.10%。
据悉,广州天润成立于2012年5月24日,自成立至今一直由狄加胜实际控制。狄加胜原为瑞丰新材海外事业部经理,其于2009年7月经猎头专业推荐加入公司,在瑞丰新材任职期间为2009年7月至2018年6月。
对此,上市委要求瑞丰新材对在职员工经商办企业等事项在内的内控制度及其措施进行补充披露。
瑞丰新材回复落实函表示,首先,公司制订了《廉政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禁止公司所有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从事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行业。确需从事同业的,应当向公司申报并经过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同时在人事管理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备案。所有员工专职为公司提供服务,禁止在公司之外的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兼职或领取报酬,或私自开展生产经营。确需兼职、兼营的,应当向公司申报并经过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同时在人事管理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备案。
同时,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就员工竞业禁止范围、地域、期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束。
最后,公司设立了审计监察部门,对重要岗位或人员的离职、离任进行离职、离任审计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