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首批创业板注册制企业上市,新的投资交易规则也将同步实施。
具体来看,注册制下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主要有8大新变化。
首先,放宽涨跌幅限制比例。创业板注册制下首次上市的企业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相关基金涨跌幅同步放宽至20%。
同时,引入盘中临时停牌机制。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价格较开盘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和60%的,各停牌10分钟。盘中临时停盘时间跨越14:57分的,于当日14:57分复牌。
创业板股票将新增盘后定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是指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 11:30、13:00至15:30.
此外,在连续竞价期间增设「价格笼子」。也就是说,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其整数倍的制度安排,限价申报单笔买卖量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买卖量不超过15万股。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注册制下将优化两融交易机制,新股上市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实施ST风险警示。目前创业板没有ST风险警示制度,注册制之后,其他风险警示的,冠以ST;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冠以*ST。
另外,创业板注册制还将强化退市机制,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
具体创业板交易规则变化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