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秋田微创业板IPO材料获得受理。近日,深交所向其出具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要求秋田微对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进行说明,并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近三年来,秋田微的毛利率逐年提高,分别为22.57%、24.19%、27.30%。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为19.76%、21.72%、20.86%。
从产品来看,秋田微单色液晶产品近三年的毛利率一直稳定在较高水平,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和电容式触摸屏毛利率不断提高。其中,彩色液晶显示模组的毛利率从16.81%增长至27.62%,电容式触摸屏的毛利率则是从16.67%增长至25.37%。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产品毛利率保持稳定或不断增长的同时,产品价格却在下滑。招股书显示,单色液晶显示器及显示模组的价格从2017年的3.32元/片、16.81元/片,分别下降至2.97元/片和14.96元/片,彩色液晶显示模组的价格也从83.35元/片降至67.56元/片。
对此,深交所要求秋田微说明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秋田微的保荐机构及律师进行了核查,核查程序包括访谈了公司销售负责人及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及同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情况;了解同行业公司主要市场领域、产品类型、主要客户情况,分析其毛利率情况以及定量、定性分析公司毛利率变动原因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销售规模较低,客户较为分散,主要面向非消费类领域等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价呈下降趋势,同时单位成本也呈现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更大,因此毛利率总体提升,是真实、合理的。公司部分客户毛利较高,主要由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客户质量要求高、多品种小批量等原因。
资料显示,秋田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付爱春,朱锦峰;审计机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是李立影,李凤,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为沈险峰,高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