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消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24日公布《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其中提出,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专利优先审查政策,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予以优先推荐。
《措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共五方面16条具体措施。
《措施》提出,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专利优先审查政策,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予以优先推荐。
面向本地区“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知识产权申请专项辅导,宣传介绍专利集中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商标优先审查等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海内外形成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
《措施》指出,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支持开发知识产权被侵权保险、执行保险、海外侵权责任保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产品,有效降低企业创新风险。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风险投资等各类投资机构作用,组织“专精特新”专场对接活动,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需求全覆盖。
组织编制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持续发布国民经济各行业专利许可费数据,促进形成知识产权价格发现机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提供支撑。
《措施》要求,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支持力度。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奖补资金、知识产权相关资金等,为落实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措施提供支持,将各类知识产权服务纳入地方服务券、创新券产品名录,重点惠及各级优质中小企业。
此外,《措施》还提出实施品牌价值提升计划、支持企业获取和实施优质专利技术、探索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分级分类评价和培养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