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出台
杭州10月25日消息(王逸飞) 25日,记者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制度——《浙江省普通程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下称《标准》),这也是全国首个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
据悉,《标准》着力打造针对行政处罚案件数字卷宗的评查机制,指引交通执法数字化办案、数字化监督,优化办案流程,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效能,纵深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
浙江交通行政执法深化全流程数字办案。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供图《标准》由案件质量、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文书归档四方面,主体、证据、裁量、基本程序、权利保障、文书制作规范等20个大项100个小项评分标准组成。同时,结合交通一线执法实践,将70%以上的标准转化为能够通过系统识别、判断的规则,直接植入浙江省法治交通平台。
据悉,数字卷宗智能研判可实现从传统抽样变为全量评查,耗时由单份卷宗至少需要专业审查人员30分钟变为智能系统数据分析10秒钟,满足大批量、全样本、自动化、规范化文书质量评查需求,极大提升了质量评查业务的专业性和执法监督效能。
借助智能化,在数字卷宗评查全面推进中,部分规则直接嵌入执法办案过程,将预警功能实现有效前置。例如系统监测识别到以公司为处罚对象的案件,处理案件人员非公司法人,却无授权委托材料的情形,会第一时间自动提醒相关执法人员展开核查,成功实现由“事后”整改到“事中”预警的效果,切实提升交通执法案件质量。
同时,《标准》的出台让全流程数字办案在浙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进一步深化。例如在证据采集方式上,《标准》明确,证照、许可等信息原则上通过共享获取,大量减少传统的取证工作;不能共享获取的原件可直接拍照、扫描上传至平台,经由当事人(提供人)数字签名确认,切实提升办案效率,推动数字卷宗完整性。
案卷评查是案件质量控制的重要抓手。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随机抽取系统内数字卷宗继而开展监督评查,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标纠正,可跳出办案人员的‘当局者迷’,融合审核人员的‘旁观者清’。百项标准对标百分案卷,数字赋能‘一案一表’,可让不合格案件进步成合格案件,最终成为优质案件,确保评查工作不走过场,提升审核调查质效,推动交通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