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冯嘉敏)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佛山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印发《佛山市教育收费负面清单》,涉及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教辅材料收费等多个方面。
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该清单明确,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对于学费和住宿费,该清单要求,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不得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一并统一收取。在伙食费方面,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以及学费(保教费)、住宿费已包含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不得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买用教辅材料实行自愿原则
该清单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对于违规补课收费,该清单指出,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