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以下具体措施:优化预售办理条件,允许企业在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前提下,按栋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支持各区(市)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